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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包裹条形码的作用与意义

作者:中国商品条形码中心 时间:2023-03-01 08:34:45

1.准确可靠。据相关资料显示,键盘输入平均每300个字符出错一次,防伪条形码申请输入平均每15000个字符出错一次。如果加上校验位,防伪条码的错误率是千万分之一。

2.数据输入速度快。键盘输入,每分钟90字的打字员可以在1.6秒内输入12个字符或字符串,而使用条形码做同样的工作只需要0.3秒,速度提高了5倍。

3.它很便宜。与其他自动识别技术相比,条码技术的推广应用成本相对较低。

4.灵活实用。防伪条码符号作为一种识别手段,既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与相关设备结合形成识别系统,实现自动识别。也可与其它控制设备连接,实现整个系统的自动化管理。同时,在没有自动识别装置的情况下,也可以实现手动键盘输入。

5.很大的自由度。识别装置与防伪条形码标签的相对位置具有较大的自由度。防伪条形码通常只表达一维方向的信息,而同一防伪条形码上的信息是相同的、连续的,因此即使标签不完整,也可以从正常部分输入正确的信息。

6.设计简单。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操作方便,无需专门培训。

7.容易制作。可打印防伪条形码,称为“可打印计算机语言”。该防伪条形码标签制作简单,对印刷设备和材料无特殊要求。

《商品条形码申请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6号,以下简称《办法》)自2005年10月1日施行以来,对规范我国商品条码管理工作,保证商品条码质量,加快商品条码应用,提高企业在商品生产、销售、物流等环节的现代化管理水平,促进我国电子商务、商品流通信息化的发展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在实施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具有普遍性的适用问题。为了便于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及商品条码工作机构正确理解《办法》,做好商品条码管理工作,针对有关规章适用问题,提出以下意见,请各地认真贯彻执行。

一、关于对未经核准注册使用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违法行为的认定问题该违法行为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况:(一)擅自使用他人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侵犯系统成员商品条码专用权的;(二)使用国际物品编码协会及各成员组织等编码组织尚未分配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的;(三)接受他人转让使用他人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的;(四)未经备案,境内生产的产品使用境外注册的商品条码的;(五)未经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备案,集团公司下属子公司未按规定单独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使用集团公司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的。

二、关于集团公司下属子公司使用商品条码的问题(一)子公司在其单独开发、设计、自行生产的产品上,应当使用子公司自己申请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二)经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备案,子公司可以在由集团公司统一开发、设计、安排生产的统一品牌的同类产品上使用由集团公司授权使用的厂商识别代码及相应的商品条码。

三、关于境内生产的产品使用境外注册的商品条码的备案问题(一)境内生产的产品可以使用境内企业自己在境外注册的商品条码,但应按规定办理备案手续。(二)境内企业受境外企业委托生产产品但不以自己名义在境内销售产品的,使用境外注册的商品条码无需备案。

四、关于委托加工产品和进口产品使用商品条码的问题(一)委托他人加工产品的,应当使用委托方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及相应的商品条码。(二)进口产品可以使用该产品境外生产商注册的商品条码,也可以使用国内经销企业或者代理商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及相应的商品条码。

五、关于系统成员信息变更的问题(一)企时已变更但未按规定及时办理商品条码变更手续的,应限期整改,督促企业及时按规定办理商品条码变更手续。(二)对因企业名称变更而导致商品条码使用者与实际不符的,可以根据企业提供的有关证书来确认其是否是商品条码合法使用者。

六、关于系统成员向编码分支机构通报编码信息的问题(一)系统成员应当及时通过互联网络或其他方式将其商品条码编制和使用情况及时向所在地的编码分支机构通报。(二)通报的编码信息内容主要包括:商品的名称、商标、种类、规格、包装类型等基本特征信息及其对应的商品条码。(三)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及编码分支机构就及明地处理系统成员通报的编码信息,并对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七、关于店内条码问题(一)销售者应当积极应用条码自动识别技术,使用商品条码进行零售结算;对已有合格商品条码的商品,不应再使用店内条码予以替换、覆盖。(二)为便于扫描结算,销售者在其商品没有商品条码的情况下,可以使用店内条码作为临时性的补充措施。(三)商品条码因质量不合格而无法识读的,可以制作与该商品条码相同编码的条码标签对无法识别的条码予以替换、覆盖以保证扫描应用,但不得以店内码对无法识读的商品以替换、覆盖。(四)生产者不得在其生产的产品上印制、粘贴店内条码,用于商品销售,以冒充商品条码使用。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是全国商品条码工作的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管理全国商品条码工作。中国物品编码中心作为全国商品条码工作机构,负责全国商品条码管理的具体实施工作,履行商品条码工作相关管理职能,可以对商品条码注册、续展、变更、注销、应用等管理工作中的某些具体问题提供具体指导意见。

条形码申请是迄今为止最经济、实用的一种自动识别技术。条码技术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优点:

A.输入速度快:与键盘输入相比,条码输入的速度是键盘输入的5倍,并且能实现即时数据输入。

B.可靠性高:键盘输入数据出错率为三百分之一,利用光学字符识别技术出错率为万分之一,而采用条码技术误码率低于百万分之一。

C.采集信息量大:利用传统的一维条码一次可采集几十位字符的信息,二维条码更可以携带数千个字符的信息,并有一定的自动纠错能力。

D.灵活实用:条码标识既可以作为一种识别手段单独使用,也可以和有关识别设备组成一个系统实现自动化识别,还可以和其他控制设备联接起来实现自动化管理。

另外,条码标签易于制作,对设备和材料没有特殊要求,识别设备操作容易,不需要特殊培训,且设备也相对便宜。

条形码申请作为商品流通的“身份证”,因其经济、适用、高效,在全球150多个国家和地区得到普遍应用。条码应用领域也从零售业向物流、医疗、食品追溯、电商、建材、汽车等领域发展并得到广泛应用。零售业也从传统的超市结算即线下实体商店向网络购物、移动商务发展。条码是商品在全球自由流通的唯一“身份证”,拥有它的商品就可以凭“码”走天下。

一个商品上印制的条码在15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不同领域应用都能被正确识读,其印刷质量必须符合条码标准要求,即符合GB12904-2008《商品条码零售商品编码与条码表示》的要求。

一、符合代码唯一性要求

标准规定相同的商品分配相同的商品代码,不同的商品应分配不同的商品代码,基本特征不同的商品被视为不同的商品。通常情况下,商品的基本特征包括商品名称、商标、种类、规格、数量、包装类型等产品特征。

二、符合标准对空白区要求

标准规定空白区的颜色与空的颜色相同,左侧空白区宽度不得小于11个模块宽度,右侧空白区宽度不得小于7个模块宽度。包装设计师不应只重视包装的视觉美观,因设计不当造成条码质量不合格。

三、符合标准对条码光学特性要求

条码的条要求深颜色,空要求浅颜色,深颜色的条和浅颜色的空,反射光线反射强度会很大,以便于扫描条码,提高首次识读率。有的包装设计师设计的深条、浅空是对的,可忽视了有些包装材料是透光的,如塑料包材上设计的浅空,但因塑料透光造成浅空的反射光强度不够,达不到标准要求。需要注意的是,某些包装材料无法满足条码光学特性要求,如上述塑料包材、镭射包材、牛皮纸制作的瓦楞纸箱、精编袋包装等,用作条码载体很难保证质量。

四、符合标准对条码可译码度要求

可译码度是指条码符号条空尺寸偏差测量值与最大允许偏差值接近的程度。在条码中,两条两空的宽度表示1位数字值,在印刷过程中不同的印刷设备、印刷压力、印刷物材质、油墨等多种因素都可能影响条码的条、空宽度,有些材质印刷后还要有复合等二次处理过程才能出最终产品,上述因素会达不到条码标准对可译码度要求,可译码度不合格的条码在扫描时轻者会降低首次识别率,重者不能识读,严重的会出现误读的发生。

五、符合标准对条码参考译码要求

条码两条两空的宽度对应其下方的数字字符,有的条码符号因可译码度低(印刷误差大)或设计等原因造成识读设备读出的数字信息与下方标示的供人识别字符不一致现象,即出现误读,导致系统不能正常运行。

条码作为商品在全球流通的“身份证”,只有确保条码印刷质量才能助力企业更好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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