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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金属条码的作用与意义

作者:中国商品条形码中心 时间:2023-03-14 08:46:46

20世纪90年代以来,制造业已成为中国最大的出口机器,创造了中国接近四分之三的外汇收入,中国正在成为全球生产加工贸易基地,全球众多制造业巨头都在等待争夺中国这个大市场。外资的大量涌入,给本土的企业带来相当大的冲击,但也同时带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全球经济的一体化,必然带来激烈的市场竞争。在全球化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企业如何才能保持自身的竞争优势和高度的应变能力?并在优胜劣汰的剧烈竞争的全球化市场中占据一席之地呢?面对知识经济的到来,企业怎样才能跟上历史发展的节奏?又怎样才能充满活力地去迎接世纪的挑战呢?

这一连串的问题是中国外向型企业已经面临且不容回避的重大问题。现代化的企业管理离不开现代化的科学技术。中国企业必须迎头赶上世界潮流,走现代化的信息技术管理的道路。作为信息高度集成的,具有先进管理思想的ERP(EnterpriseResourcePlanning,简称ERP)是外向型企业实现管理创新、走向现代化管理的必由之路,也是解决问题、增强竞争优势的唯一途径。条形码作为迄今为止最经济的数据文件载体,为制造业在生产过程中的管理提供了一个手段,既对生产工程中的元器件在每个环节上,利用条形码记录发生的时间和位置的变化,使之成为可追溯的数据,保证生产过程可以追溯管理控制,从而保证产品的质量,提高管理的水平。

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最关心的是如何用最小的成本,获取最大的利润,并赢得客户的信任和满意。而库存管理作为商业企业和工业企业经营管理的核心和基础,其重要性日益突出。

企业在日常经营中所发生的业务,如:原料、商品的购进;商品、材料的领用、租赁、转赠、遗失;采购中期、短期计划的制订、执行;生产的安排及计划的制订;代销商品、经销商品的管理;异地调拨在途商品的管理。库存管理是上述业务的基础环节和核心,通过它可联系其它业务活动,使整个业务系统形成一个互为联系、互动的整体。及时、正确、真实、有效的库存数据不但是库存计划的制订的主要依据,并且是采购计划、生产计划的重要参考依据。利用一套完整的基于条形码申请技术的库存管理解决方案,可以更好地控制库存,减少缺货,增强交货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改善客户服务水平。库存管理系统应提供全面的功能,帮助维护库存信息,使得管理人员随时可以获得库存余量及各种物料的状况信息。库存管理的功能包括材料的入库、出库、转库和调整,还包括物料的各种业务信息、历史数据。还应具备批号管理(和序列号跟踪)的能力。对于涉及多地点离散式库存管理的公司来说,系统可以处理多地点的库存业务,按不同地点(如工厂、仓库)维护库存余量。对于物料在经营中发生频率的快慢,设定最小、最大库存量,订货点、订货批量等数据,如果物料不在所界定范围内,系统会提示。这一能力对于不需要用MRP来制订计划的物料来说非常有用。

商品的商品编码、货号的区别:

一、内容不同。

商品编码是按照国际物品编码协会(EAN)统一规定的规则编制的,分为标准版和缩短版两种。标准版商品条形码申请的代码由13位阿拉伯数字组成,简称EAN-13码。缩短版商品条码的代码由8位数字组成,简称EAN-8码。

货号即商品编号,是商品的生产厂商对不同款的,不同批次的商品所标记的唯一编号,每一款一批的商品都应有一个唯一的货号。

产品型号是指产品上用来识别产品的编号,不同的产品其产品型号不同,产品型号名也不同。

二、编制主体不同。

商品编码的编制主体是中国物品编码中心,中国物品编码中心是全国商品条码工作机构,负责全国商品条码管理的具体实施工作。

商品货号和型号是生产企业自主编制的,用来代表不同种类的商品。

三、强制性不同。

商品编码编制是国家强制性规定的,任何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商品条码必须按照本办法核准注册,获得厂商识别代码。

商品货号和型号目前没有相关强制性规定。

同一件商品的商品编码、货号和型号的联系是对不同型号、批次的产品进行了唯一性区分。

条形码不可以自己生成。需要到所在地的编码分支机构办理申请厂商识别代码手续,而且需要提供相关材料才可以申请办理。

条形码申请程序:

1、申请人可到所在地的编码分支机构办理申请厂商识别代码手续,并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及其复印件三套。(分别由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申请人所在地的编码分支机构和申请人所在企业内部存档保留)

2、填写《中国商品条形码申请系统成员注册登记表》,可直接在ANCC在线填写注册登记表。(备注:如在网上填写申请表还需打印、盖章、然后提交到当地编码分支机构)

3、集团公司请填集团公司下属分公司基本信息表。

4、申请人的申请资料经所在地的编码分支机构初审后,符合条件的资料,由编码分支机构签署意见并报送到中国物品编码中心(以下简称编码中心)审批。

5、编码中心收到初审合格的申请资料及申请人交纳的费用(见表一)后,对确实符合规定要求的,编码中心向申请人核准注册厂商识别代码,完成审批程序。

6、申请单位收到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申请结束。

第一条为维护商品生产者、销售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护平等竞争,适应与国际市场惯例接轨需要,促进商品出口,推动经济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市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商品条形码申请的管理。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商品条码,是指印刷在商品包装或标签上的由一组规则排列的条、空及其对应字符组成的用以表示一定信息的国际通用商品标记。第四条市技术监督部门是本市商品条码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市技术监督部门设置的了条码办公室负大南共事吗管理的日常工作。第五条在具备一定生产规模、产品质量达到标准、形成批量生产能力的企业,生产下列商品的包装或标签上,推行使用商品条码:(一)包装食品、卷烟、酒、饮料;(二)服装、鞋帽;(三)药品、保健品;(四)医疗器械、医疗保健器械;(五)音像制品和家用电器;(六)儿童玩具;(七)日用化学品;(八)卫生纸、巾;(九)钟表、眼镜和照相器材;(十)学习、办公和体育用品;(十一)其他应当使用商品条码的商品。

第六条企业申请注册使用商品条码,应当持下列材料到市条码办公室办理手续:(一)商品条码注册申请书;(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商标注册证书或商标证明材料;(四)其他证明材料。第七条市条码办公室接到企业注册使用商品条码申请材料后,经初审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审批后,颁发《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经初审不合格的,由企业补充材料后办理。企业申请使用商品条码经初审合格后,应当按规定向中国物品编码中心交纳条码系统成员费用。第八条申请企业取得《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后,即成为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拥有商品条码专用权。商品条码专用权受法律保护。第九条商品条码有效期为二年,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商品条码的,应当在期满前三个月内到市条码办公室申请复审。期满后不办理复审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资格,企业不得继续使用该商品条码。第十条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变更企业名称、法人代表、联系人、地址、银行帐号等事项的,应当在变更后一个月内到市条码办公室备案。

第十一条企业不得使用国外商品条码,已经使用的,必须在本办法实施之日起一个月内到市条码办公室办理注册使用中国商品条码的申请手续。第十二条印刷商品条码的企业,应当具有印刷商品条码的技术人员、生产设备和检测仪器,经市条码办公室审查认可,取得《商品条码印刷认可证书》后,方可印制。印制商品条码的企业,应当保证商品条码的印刷质量,不合格的,不准出厂使用。第十三条市条码办公室负责对印刷企业印刷商品条码的质量进行抽检,并对印刷企业印制商品条码的资质进行年检。第十四条在本市销售的商品,其商品条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市条码办公室可以现场检查,发现商品条码不符合规定的,及时通知技术监督部门处理。第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有下列行为:(一)伪造、盗用商品条码;(二)擅自印制商品条码和商品条码胶片;(三)转让商品条码专用权。

第十六条市条码办公室工作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秉公执法,廉洁自律,不准利用职权徇私舞弊。第十七条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市技术监督部门按下列规定处罚:(一)商品条码有效期已满未按规定申请复审继续使用的,责令限期补办复审手续;逾期不补办复审手续继续使用的;责令停止使用,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二)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转让商品条码专用权的,按规定程序取消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资格,并处从二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三)未经审查认可擅自印制商品条码或商品条码胶片的,予以没收,并处以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四)印刷的商品条码经抽检不合格交付使用典,处以二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五)伪造、盗用商品条码的,没收非法所得,并按非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处以罚款;造成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单位经济损失的,责令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商品条码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九条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执罚部门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也可以在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或不起诉又不执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执罚部门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第二十条罚没收据和罚没款物的处理,按《收费罚没集资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一九九五年十二月一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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