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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药品条形码的基本规则

作者:中国商品条形码中心 时间:2023-09-22 08:56:51

商品条形码是指由一组规则排列的条、空及其对应字符组成的标识,用以表示一定的商品信息的符号。其中条为深色、空为纳色,用于条形码识读设备的扫描识读。其对应字符由一组阿拉伯数字组成,供人们直接识读或通过键盘向计算机输人数据使用。这一组条空和相应的字符所表示的信息是相同的。商品条码注册是由一组规则排列、尺寸和颜色有一定规定的“条”、“空”及对应数字字符“码”组成,表示一定信息的商品标识。“条”与“空”分别由深浅不同,而且满足一定光学对比度要求的两种颜色表示。“条”为深色,“空”为浅色。这种“条”“空”和相对应的字符“码”代表相同的信息,前者供扫描器读识,后者供人直接读识或者通过键盘向计算机输入数据使用。

商店在进货后,将商品条形码数字与该商品的价格、企业名称等信息输入数据库。在购买商品时,只要输入条形码的信息,计算机就可以一下子找到该商品了。商品条形码有两大类:EAN条码和UPC条码,我国目前所用的多为EAN条码。EAN条码的标准版有13位标识数字,而缩短版只有8位标识数字。标准版的13位数字中,前几位是由前缀码和厂商代码组成,前缀码由国际物品编码协会统一管理和分配。我国的前缀码为690、691、692,美国和加拿大为00-13,日本为45、49,香港为489,台湾为471等等,这对辨识商品产地是有很大作用的。同时,商品价格的差异是靠不同的代码识别的,不同价格的商品不能用同一代码。

因此,在设计编码时,一定要确保商品条码的唯一性。商品使用条形码的好处不仅是防止假冒,保护了消费者的利益,而且提高了购买商品后的结算速度和准确度,能够降低商品成本,增加效益。如国家对商品条码印刷质量有一定的要求,如果你发现印刷质量有问题,例如:印刷模糊粗糙、条空锯齿状抖动、条的颜色使用红色等,那么这个商品条码就有可能是冒用的,那这个商品也就有可能有问题了。别、数据采集和处理于一身的新型技术。使用条形码扫描是今后市场流通的大趋势。为了使商品能够在全世界自由、广泛地流通,企业无论是设计制作,申请注册还是使用商品条形码,都必须遵循商品条形码管理的有关规定。目前世界上常用的码制有ENA条形码、UPC条形码、二五条形码、交叉二五条形码、库德巴条形码、三九条形码和128条形码等,而商品上最常使用的就是EAN商品条形码。EAN商品条形码亦称通用商品条形码,由国际物品编码协会制定,通用于世界各地,是目前国际上使用最广泛的一种商品条形码。

我国目前在国内推行使用的也是这种商品条形码。EAN商品条形码分为EAN-13(标准版)和EAN-8(缩短版)两种。EAN-13通用商品条形码一般由前缀部分、制造厂商代码、商品代码和校验码组成。商品条形码中的前缀码是用来标识国家或地区的代码,赋码权在国际物品编码协会,如00-09代表美国、加拿大。45-49代表日本。690-692代表中国大陆,471代表我国台湾地区,489代表香港特区。制造厂商代码的赋权在各个国家或地区的物品编码组织,我国由国家物品编码中心赋予制造厂商代码。商品代码是用来标识商品的代码,赋码权由产品生产企业自己行使,生产企业按照规定条件自己决定在自己的何种商品上使用哪些阿拉伯数字为商品条形码。商品条形码最后用1位校验码来校验商品条形码中左起第l-12数字代码的正确性。商品条形码的编码遵循唯一性原则,以保证商品条形码在全世界范围内不重复,即一个商品项目只能有一个代码,或者说一个代码只能标识一种商品项目。不同规格、不同包装、不同品种、不同价格、不同颜色的商品只能使用不同的商品代码。

商品条形码的标准尺寸是37.29mmx26.26mm,放大倍率是0.8-2.0。当印刷面积允许时,应选择1.0倍率以上的条形码,以满足识读要求。放大倍数越小的条形码,印刷精度要求越高,当印刷精度不能满足要求时,易造成条形码识读困难。由于条形码的识读是通过条形码的条和空的颜色对比度来实现的,一般情况下,只要能够满足对比度(PCS值)的要求的颜色即可使用。通常采用浅色作空的颜色,如白色、橙色、黄色等,采用深色作条的颜色,如黑色、暗绿色、深棕色等。最好的颜色搭配是黑条白空。

根据条形码检测的实践经验,红色、金色、浅黄色不宜作条的颜色,透明、金色不能作空的颜色。EAN-8商品条形码是指用于标识的数字代码为8位的商品条形码,由7位数字表示的商品项目代码和1位数字表示的校验符组成。商品条形码的诞生极大地方便了商品流通,现代社会已离不开商品条形码。据统计,目前我国已有50万种产品使用了国际通用的商品条形码。我国加人世贸组织后,企业在国际舞台上必将赢得更多的活动空间。要与国际惯例接轨,适应国际经贸的需要,企业更不能慢待商品条形码。

编码的基本原则是每一个不同的贸易项目对应一个单独的、唯一的GTIN。如果对整个供应链中的贸易伙伴直至消费者来说项目发生了明显的、重大的变化,就必须另行分配一个GTIN。GTIN一经确定,只要贸易项目的特征没变,GTIN就不变化。贸易项目的基本特征有:类型和种类、商标、包装的尺寸及类型、数量(以上所列内容没有包括贸易项目的全部特征)。构成贸易项目的基本要素之一发生较大变化,通常要另行分配GTIN。

由若干相同贸易项目或不同贸易项目构成的“组合包装”当做一个单元来销售时,它本身就是一个贸易单元。也就必须用一个新的GTIN进行标识。

如果商品放在赠送装或礼品装中,商品本身的GTIN必须不同于印刷在赠送装或礼品装上的GTIN。如一瓶威士忌酒的代码不同于其礼品装上的代码。

如果商品与时间息息相关,不同时期的商品要分配不同的GTIN。如:不同年份的酒、新旧版本的公路线路图、年度指南、工作日志等。

关于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争论还未停止,日前一条关于食品条形码以“8”开头即为转基因食品的微博引起不少人的重视,声称条形码以“8”开头的即为转基因食品。该微博同时认为,肿瘤的大面积爆发也与转基因食品有关。对此,记者向有关专家求证,条形码为“8”开头与转基因食品之间并无必然联系,国内所实行的编码标准也有别于其他国家。

“8开头5位码均为转基因食品”的帖子引起不少关注,称进口水果标签以“8”开头的均为转基因食品。记者就此联系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并未得到回应,另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专家告诉记者,目前我国实行的是国际通行的13位GLN(GlobalLocationNumber)编码,该系统中,编码的前7位为厂商识别代码,即表示产品来自哪个国家、地区及企业,而第8到12位数字则是位置参考代码,即产品的出产地址,最后一位则为识别码,这是供零售商销售时使用的。其中并没有哪一位代码与是否为转基因食品相关。记者查阅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商品条码管理办法》,并未发现关于商品编码与转基因相关的规定。

记者走访一些超市发现,某些进口食品的编码确实与国内商品有所不同,专家解释,其实这是因为不同国家所使用的编码系统不同,有些国家进口的农产品等实行的是PLU(PriceLookUpCode)编码系统,该编码系统会对产品的有机、传统种植及是否为转基因食品等信息进行标示,但我国并未引进该编码系统。

首先介绍物流单元:它是为了便于运输和仓储而建立的任何组合包装单元。在供应链中需要对其进行个体的跟踪与管理。一箱有不同颜色和和尺寸的12件裙子和20件夹克的组合包装,一个含有40箱饮料的托盘(每箱12盒装)都可以视为一个物流单元。介绍物流标签:它是用于表示物流单元有关信息的条形码符号标签。

——物流单元的编码

1、物流单元的标识代码系列货运包装箱代码(SSCC)是物流单元的标识代码,用于表示物流单元的基本信息。SSCC对每一个特定的物流单元都是惟一的。

2、物流单元的附加信息码通常情况下,物流单元除了需要标明其标识代码SSCC外,还需要明示出一些其他的附加信息,如:运输目的地、物流包装重量、物流单元的长宽高尺寸等。在物流单元商品条码中,对这些属性信息的编码采用应用标识符AI+附加属性信息代码表示,并且属性数据与物流单元相关联,单独出现没有意义。注:n表示数字。a表示字母。例如:在批号或组号(10)的格式“n2+an…20”中“n2”表示该应用标识符(10)是2位的数字格式,“an…20”表示应用标识符(10)后跟数字或字母型代码,该代码是不定长格式,但最长不超过20位。例如:在有效期(17)的格式“n2+n6”中,“n2”表示该应用标识符(17)是2位的数字格式,“n6”表示应用标识符(17)后跟定长的全数字型代码,代码长度为6位。

1、标签内容每个物流单元都要有自己惟一的SSCC。SSCC作为物流标签的惟一必要要素,由UCC/EAN-128条码符号表示,在物流单元形成时制作标签并贴在上面。在物流标签上物流单元的信息有两种基本的形式:由文本和图形组成的供人识读的信息以及为实现自动数据采集而设计的机读信息。一个完整的物流标签可划分为三个区段:供应商区段、客户区段和承运商区段。

2、方向与位置物流单元标签条形码的条与空应垂直与物流单元的底面。SSCC条码符号应位于标签的最下端。每个物流单元最少有一个标签。如果有两个标签,最好固定在相邻的两个侧面上,以方便扫描。

3、符号的链接在物流标签中,表示SSCC的UCC/EAN-128条形码作为主符号,其后不能直接链接有关该物流信息单元的附加信息,这些附加信息应以另外的UCC/EAN-128条码来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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