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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药品条形码查询方法

作者:中国商品条形码中心 时间:2023-11-16 08:35:59

13位的EAN商品条形码分为四部分:

一、前2-3位为前缀码,表示分配代码的国家或地区,我们国家大陆地区是690-695。

二、包括前缀码的前7-9位为厂商识别码,标识获得代码的企业。

三、厂商识别码后到第12位的部分为商品代码,由企业自己编制。

四、最后一位为校验码,由前12位通过一定的公式计算得出,用于保证数字识别不会发生错误。

商品商品条码注册在编码时必须遵守惟一性、稳定性及无含义性原则。

1)惟一性。惟一性原则是商品条形码编码的基本原则。是指同一商品项目的商品应分配相同的商品代码,不同商品项目的商品必须分配不同的商品代码。基本特征相同的商品应视为同一商品项目。商品的基本特征项是划分商品所属类别的关键因素,包括商品名称、商标、种类、规格、数量、包装类型等;不同行业的商品,其基本特征往往不尽相同;同一行业,不同的单个企业,可根据自身的管理需求,设置不同的基本特征项。

2)稳定性。稳定性原则是指商品代码一旦分配,只要商品的基本特征没有发生变化,就应保持不变。同一商品项目,无论是长期连续生产、还是间断式生产,都必须采用相同的商品代码。即使该商品项目停止生产,其商品代码应至少在4年之内不能用于其他商品项目上。

3)无含义性。无含义性原则是指商品代码中的每一位数字不表示任何与商品有关的特定信息。有含义的编码,通常会导致条形码编码容量的损失。厂商在编制商品项目代码时,最好使用无含义的流水号。

商品条码注册符号印制质量的检测项目应包括:

参考译码、光学特性、最低反射率、符号反差、最小边缘反差、调制比、缺陷度、可译码度、Z尺寸、宽窄比【本项目不适合于(n,k)条码符号】、空白区宽度、条高、印刷位置、其他(GB12904、GB/T15425或GB/T16830对条码符号质量的其他要求或参数)。

对于上述所列检测项目应采用GB/T142582003中规定的扫描反射率曲线分析质量分级检测方法【在条码符号印制过程质量控制中需要了解和分析条/空反射率和条/空尺寸的状况、确定改进方法时,可以采用条/空反射率和条/空尺寸偏差检测方法】。

条/空反射率和印刷对比度的检测方法:

检测步骤:用分辨率不低于1%(反射率)的反射率测量仪器检测。在条码符号条高方向上均匀取五个测量位置,从起始符到终止符逐一测量各条/空的反射率,每一高度位置的测量重复上述步骤。

条/空尺寸偏差的检测方法:

偏差的测量与计算:测量条码符号中各条、空及条空组合的实际宽度,计算实际宽度与相应名义宽度尺寸的差即偏差。对于(n,k)条码,名义宽度尺寸应根据测量的Z尺寸(见D.1)及被测条、空或条空组合所属的条码字符,按照相应的条码码制规范确定;对于两种单元宽度条码,名义宽度尺寸应根据测量的Z尺寸和宽窄比(见D.2),以及被测条、空所属的条码字符,按照相应的条码码制规范确定。

检测步骤:用分辨率不低于0.01mm的长度测量仪器检测。在条码符号条高方向上均匀取五个测量位置,从起始符到终止符逐一测量各条/空尺寸,每一高度位置的测量重复上述步骤。

第一章总则各中烟工业公司、上海烟草(集团)公司、中国烟草实业发展中心并各编码分支机构:为妥善解决卷烟生产企业使用商品商品条码注册的历史遗留问题,国家烟草专卖局与中国物品编码中心依据《商品条码管理办法》和GB12904-2003《商品条码》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经充分协商,确定了《卷烟生产企业使用商品条码调整方案》(以下简称调整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中烟工业公司、上海烟草(集团)公司、中国烟草实业发展中心立即转发所属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卷烟生产企业,按照调整方案要求完成卷烟条码重新注册工作;各编码分支机构要为卷烟生产企业顺利注册厂商识别代码创造条件,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国家烟草专卖局二〇〇四年十二月七日卷烟生产企业使用商品条码调整方案为规范烟草行业商品条码的应用,按《商品条码管理办法》和《商品条码》国家标准(GB12904)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卷烟生产企业(以下简称卷烟生产企业)使用商品条码方案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1、原卷烟二厂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6901028已于2004年3月19日注销,各卷烟生产企业须于2004年12月31日以前到所在地的编码分支机构按《卷烟生产企业厂商识别代码分配方案》(详见附件1)办理商品条码注册手续。正在重组过程中的卷烟生产企业,此项工作可暂缓,但最迟于2005年6月30日前完成重新办理商品条码注册手续.

2、卷烟生产企业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为前7位6901028加3位共10位,即:6901028***;产品项目代码为2位,最后一位为校验位。

3、由中国物品编码中心(以下简称编码中心)提出GB12904《商品条码》国家标准中相关内容的修改意见;国家烟草专卖局(以下简称国家局)科技工作主管部门继续对卷烟商品条码实行统一归口管理,并负责对卷烟条码应用情况实施监督。

4、鉴于国家对烟草实施专卖的特殊情况,在向卷烟生产企业分配厂商识别代码时,编码中心商国家局科技工作主管部门后,分配6901028打头的10位厂商识别代码.

5、各编码分支机构须积极配合有关工作,为卷烟生产企业顺利注册厂商识别代码创造条件。各卷烟生产企业申请注册、续展以及变更厂商识别代码的程序及费用参见附件2,各编码分支机构联系方法见附件3。

6、各卷烟生产企业尽快清理本单位需要调整的包装材料,做好相关信息系统的调整衔接工作;条码需要调整的卷烟生产企业的包装材料的消化和条码调整工作务必于2005年6月30日前完成。

7、为防止因条码变动引起卷烟市场销售的波动,各卷烟生产企业要及时做好宣传工作,并与相关管理部门或机构及时沟通。

8、卷烟生产企业在本调整方案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请与编码中心管理部或当地编码分支机构联系。

通过零售渠道直接销售给最终用户的商品适合采用商品条码注册,例如:食品、饮料、卷烟、土特产品;纺织品、服装、鞋帽;化妆品、香精香料、牙膏、肥皂,洗衣粉等日用化工品;医药保健品;胶卷、磁带等信息化用品;文教体育用品;工艺美术品;玩具;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电风扇等家用电器;照明器具;仪器仪表及小型机械;手工工具、刀、剪、锁等日用金属制品;生活用纸、日用杂品等。

除零售商品外,条码还广泛应用于储运包装上,以实现运输、仓储、发货、收货等业务的自动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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