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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库存条形码怎么查询?

作者:中国商品条形码中心 时间:2023-11-10 08:22:41

随处可见的产品条形码办理,你真的知道什么是条码吗?条码上的数字到底有什么含义,条形码能看出商品的质量问题?能辨别瓜果蔬菜究竟是转基因或是喷洒了农药?很多关于商品条形码的揣测令消费者迷惑不已,今天,我们就帮助大家澄清一些事实的传言。

1-3位共3位对应该条码代表的国家。

4-8位共5位或4-7位共4位对应该条码代表的生产厂商代码。

9-12位共4位或8-12位共5位对应该条码代表的厂内商品代码,由厂商自行确定。

13位共1位对应该条码的校验码,依据一定的算法(一般使用条码软件,由软件系统自动弹出最后一位校验码),由前面12位数字计算而得。

条形码是将宽度大小不一样的多个黑条和空白,按照一定的编码规则排列,表达一组信息的图形标识符。条形码技术随着计算机与信息技术的发展和应用而诞生,集编码、印刷、识别、数据采集和处理于一身。实际上,商品条形码多种多样,编码规则方法不尽相同。但近些年来,关于如何认识这些条形码数字,误读较多。

第一章总则窗体顶端窗体顶端第一条为规范商品产品条形码办理管理,保证商品条码质量,推广商品条码使用,促进商品条码的信息化应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商品条码的注册、编码、设计、印刷及其应用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商品条码,是指由一组规则排列的条、空及其对应代码组成,表示商品代码的条码符号,包括零售商品、储运包装商品、物流单元、参与方位置等的代码与条码标识。第四条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引导和支持商品生产者、销售者、服务提供者在生产、销售以及运输、仓储、配送等现代物流管理中使用商品条码,将推广应用商品条码纳入本行政区域内信息化建设内容,建立并实施有效的产品质量跟踪和追溯系统。第五条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行政管理部门是全区商品条码的主管部门,负责全区商品条码的组织、协调、推广、管理工作。旗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条码的监督管理工作。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分中心(以下简称物品编码机构),负责全区商品条码管理的具体实施工作。

第二章注册、续展、变更和注销第六条厂商识别代码是商品条码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相关合法资质证明的生产者、销售者和服务提供者使用商品条码,应当先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经核准注册成为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以下简称系统成员)后,可以使用商品条码。第七条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需要使用商品条码的,应当单独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经编码中心备案,子公司可以在由集团公司统一开发、生产、管理的统一品牌同类产品上使用由集团公司授权使用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并在商品或者包装上标注集团公司名称。第八条物品编码机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五日内完成初审,初审合格的,报送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审批;初审不合格的,应当将申请资料退还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第九条获准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的申请人,取得《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以下简称《系统成员证书》),成为系统成员。系统成员遗失《系统成员证书》的,应当自发现之日起十日内向物品编码机构提出补办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物品编码机构自受理补办申请之日起,应当在三日内予以核查,确属遗失的,在五日内按照规定予以补发。第十条系统成员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应当自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持变更证明和《系统成员证书》,到物品编码机构办理变更手续。第十一条厂商识别代码的有效期为二年。系统成员应当在厂商识别代码期满前三个月内,持《系统成员证书》、营业执照或者相关合法资质证明及其复印件,到物品编码机构办理续展手续。系统成员逾期未办理续展手续的,由物品编码机构报请中国物品编码中心核准,注销厂商识别代码和系统成员资格。第十二条商品条码服务费收费项目、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企业收取规定以外的其他任何费用。第十三条系统成员停止使用商品条码,应当自停止使用之日起三个月内持《系统成员证书》到物品编码机构办理注销手续。依法被撤销、解散、宣告破产或者其他原因终止的系统成员,应当同时停止使用商品条码,并按照规定办理注销手续。第十四条已被注销厂商识别代码的商品生产者、销售者和服务提供者需要使用商品条码时,应当重新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第十五条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生产下列预包装产品的,应当在产品标识中标注商品条码:(一)食品、农副食品、酒、饮料、茶、烟草制品;(二)种子、农药、肥料、饲料、日用化学品;(三)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医药、保健品;(四)纺织服装、皮革制品、纸制品、工艺美术品。前款规定的标注商品条码的产品类别需要调整的,由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第三章编码、设计和印刷第十六条系统成员应当按照有关国家标准,编制商品条码,并自编制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物品编码机构办理备案手续。第十七条商品条码的设计尺寸、颜色、印刷位置以及商品条码的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第十八条商品条码印刷面积超过产品包装或者标签可印刷面积四分之一的,系统成员可以申请使用缩短版商品条码。第十九条从事印刷商品条码的企业,应当具有健全的商品条码印刷质量保证体系,并按照《印刷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取得印刷经营许可后,方可承接商品条码印刷业务。第二十条印刷企业承接商品条码印刷业务时,应当查验委托人有效的《系统成员证书》或者同等效力的证明,并存档备案,存档期限为二年。印刷企业不得为未取得《系统成员证书》或者不能提供合法使用商品条码证明的委托人印制商品条码;不得将委托印刷的商品条码提供给他人。第二十一条委托人应当委托具有印刷资质的印刷企业印刷商品条码,印刷企业应当保证印刷质量,产品出厂应当附具商品条码检验合格证明。

第四章应用与管理第二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一)使用未经核准注册或者已经注销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的;(二)伪造、冒用商品条码的;(三)其他违法使用商品条码的行为。第二十三条系统成员对其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享有专用权,不得转让、许可他人使用。委托加工产品的,受托人应当使用委托人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并将委托人名称标注在产品或包装上。第二十四条在自治区使用境外注册商品条码的生产者,应当自使用之日起三个月内持合法有效证明到物品编码机构备案。第二十五条商品销售者应当建立商品条码的查验制度,查验有效的《系统成员证书》或者同等效力的证明和商品条码质量合格证明并存档。商品销售者采用与商品条码有关的自动识别销售系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第二十六条商品销售者不得销售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商品。商品销售者不得以商品条码的名义向供货方收取进店费、上架费、信息处理费等。第二十七条商品销售者在本企业内部对于需要再加工、分装或者非定量包装,作为临时性补充措施的商品可以使用店内条码,编制店内条码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已经标注商品条码的商品,销售者应当直接使用,不得另行编制店内条码或者利用店内条码覆盖原商品条码。第二十八条物品编码机构应当建立商品条码查询系统,及时公布注册、续展、变更、注销和备案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的情况以及取得商品条码印刷资质的企业名单等相关信息,方便公众查询。第二十九条旗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督促和指导企业利用商品条码对产品建立和实施质量安全跟踪和追溯,依法对商品条码的使用、印刷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纠正和查处与商品条码有关的违法行为。第三十条商品条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应当做好商品条码质量相关检验工作,公众有权查询有关检验结果。第三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法使用、印刷商品条码的行为有权向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投诉和举报。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三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由旗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第三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规定的,由旗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第三十四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的,由旗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以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第三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由旗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第三十六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二十七条规定的,由旗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以3000元罚款;第三十七条依法从事商品条码管理的质量技术监督行政管理部门或者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三十八条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一)厂商识别代码:指国际通用的商品标识系统中表示厂商的唯一代码。(二)预包装产品:指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的产品。(三)店内条码:指商店为便于商品在店内管理而对商品自行编制的临时性代码及条码标识。第三十九条本办法自2013年4月1日起施行。

人们往往有一种错觉,标准是免费的。天下没有免费的宴席,虽然很多标准表面上都是以免费面目出现的,实际上它们背后都存在巨额的专利使用收费,例如,美国的EPC标准就有数千项专利,标准可以不收钱,但使用这些专利可是要收钱的。同样,美国SYMBOL公司的PDF417二维条形码也是公开的标准,但它的激光识读专利却是SYMBOL所拥有的。

手机二维码更是如此,应用国外二维产品条形码办理标准涉及复杂专利问题,如果没有合理解决,使用国外引进中国的条码标准具有很大风险,同时将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2006年4月从国际自动识别仪器协会公开了美国DataMatrix(DM)二维码的专利诉讼消息:美国上市公司Acacia正在以未经许可使用专利的行为,起诉主要的DataMatrix二维条码用户。已经受到起诉的公司包括:西门子、诺基亚、AMD(计算机CPU芯片制造商)、波士顿科学公司、日立和三菱公司,诉讼的内容是,应用DataMatrix条码的用户侵犯Acacia代理的Veritec公司的二维条码专利。自2005年4月起,诺基亚、阿迪达斯、AMD、波士顿科学公司、日立和三菱公司均已与Acacia达成和解,付费使用DataMatrix条形码技术。据媒体披露,其中仅仅Nokia就支付了超过2亿美元的专利费。

Acacia公司的CEO指出,与诺基亚的和解给公司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公司准备通过更加主动的专利保护工作来扩大这一收入来源。标准是技术的核心制高点,我们往往在“享受”“免费的”标准的同时,却不得不面对诸多残酷的现实。从VCD、DVD到EVD,从MP3到MP4,再从数字电视到3G,市场初始阶段标准免费使用,只要中国形成产业规模,就有国外公司来收巨额的专利费。这导致了一种普遍的现象,在国外消费市场,中国袜子玩具到处都是,高科技产品却很少看到,但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不小比例的高科技产品却是在中国生产的。消耗大量资源能源,拿到极低的利润,实在是令国人心痛,这也是我们国家提出科技创新和科学发展观的根本原因。

近年来,国外明显加强了对EPC编码标准、PDF417和QR二维条码标准等在中国的推广力度。这些由国外政府机构支持的标准化组织或企业,除了希望获得硬件设备:条码打印机,条码扫描枪,数据采集器以及RFID设备等等的垄断外,最大的希望就是进入并掌控中国巨大的社会经济流通信息,以全球化和高科技的面目,达到对中国有价值信息的控制,从而获得最大的商业利益。“这绝非危言耸听。”近日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发布的一则通告,证实了这种可能性的存在。该通告明确指出,使用国外二维条码标准的用户将有可能面临专利侵权的指控,并提醒中国用户注意使用国外标准而带来的法律风险有关专家表示,只有建立起具备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和相应的中国标准作为基础的信息系统,才能将信息的“根服务器”建立在中国,保证国家的信息安全,尤其是避免专利陷阱。中国人有了自己的条码,保证了中国在条码产业发展中的利润空间,避免了国外标准和专利所构成的风险,也就避免了巨额专利标准费用的外流。而现在,国内越来越多的重要领域开始出现“中国条码”的身影,这也就证明了这种趋势正在逐渐得到大众的认可。

世界已经朝着“条码时代”大踏步迈进,然而,在过去的十年里中国为何却一直滞步不前?究其原因,把持中国市场长达十年之久的有美国PDF417码、日本QR码等。这些“舶来”的二维条码没有为汉字进行特别的设计优化,对汉字的编码效率较低。相关的识读设备核心技术几乎都掌握在国外厂商手中,在国内进行销售的大多是国外厂商的代理或组装产品。国外技术标准垄断所造成的价格成本高企是一个重要原因,而“中国条码”的出现将彻底改善这种局面。

“印刷一个条码成本才几分钱,其利润增长点在于条形码识别技术的配套设备,例如:条码打印机,条码扫描枪,盘点机等,还有条码生成、打印、译码和防伪的软件。美国很多设备要卖1000多美元一台,而国内生产厂家的成本仅其几分之一,性价比上很有吸引力。”中国条码行业的领军企业矽感公司有关人士说。

随着具备中国自主知识产权的二维条码技术成为国际标准,“中国条码”将打破“舶来品”在中国市场的标准壁垒,也帮助一些企业摆脱了国外在二维条码技术上的垄断,并引领各类二维的识读设备、激光打标设备和配套软件等逐步走向实惠时代,这将大大有利于推动二维条码技术在中国的进一步普及和应用。

产品条形码办理是由一组规则排列的条、空以及对应的字符组成的标记,“条”指对光线反射率较低的部分,“空”指对光线反射率较高的部分,这些条和空组成的数据表达一定的信息,并能够用特定的设备识读,转换成与计算机兼容的二进制和十进制信息。通常对于每一种物品,它的编码是唯一的,对于普通的一维条码来说,还要通过数据库建立条码与商品信息的对应关系,当条码的数据传到计算机上时,由计算机上的应用程序对数据进行操作和处理。

因此,普通的一维条码在使用过程中仅作为识别信息,它的意义是通过在计算机系统的数据库中提取相应的信息而实现的。是一种可靠性高、输入快速、准确性高、成本低、应用面广的资料自动收集技术。

世界上约有225种以上的一维条码,每种一维条码都有自己的一套编码规格,规定每个字母(可能是文字或数字或文数字)是由几个线条(Bar)及几个空白(Space)组成,以及字母的排列。一般较流行的一维条码有39码、EAN码、UPC码、128码,以及专门用於书刊管理的ISBN、ISSN等。

从UPC以后,为满足不同的应用需求,陆陆续续发展出各种不同的条码标准和规格,时至今日,条码已成为商业自动化不可缺少的基本条件。条码可分为一维条码(OneDimensionalBarcode,1D)和二维码(TwoDimensionalCode,2D)两大类,目前在商品上的应用仍以一维条码为主,故一维条码又被称为商品条码,二维码则是另一种渐受重视的条码,其功能较一维条码强,应用范围更加广泛。

条码的码制码制即指条码条和空的排列规则,常用的一维码的码制包括:EAN码、39码、交叉25码、UPC码、128码、93码,及Codabar(库德巴码)等。

不同的码制有它们各自的应用领域:EAN码:是国际通用的符号体系,是一种长度固定、无含意的条码,所表达的信息全部为数字,主要应用于商品标识39码和128码:为目前国内企业内部自定义码制,可以根据需要确定条码的长度和信息,它编码的信息可以是数字,也可以包含字母,主要应用于工业生产线领域、图书管理等93码:是一种类似于39码的条码,它的密度较高,能够替代39码25码:只要应用于包装、运输以及国际航空系统的机票顺序编号等Codabar码:应用于血库、图书馆、包裹等的跟踪管理条码符号的组成一个完整的条码的组成次序依次为:静区(前)、起始符、数据符、(中间分割符,主要用于EAN码)、(校验符)、终止符、静区(后)。静区,指条码左右两端外侧与空的反射率相同的限定区域,它能使阅读器进入准备阅读的状态,当两个条码相距距离较近时,静区则有助于对它们加以区分,静区的宽度通常应不小于6mm(或10倍模块宽度)。

起始/终止符,指位于条码开始和结束的若干条与空,标志条码的开始和结束,同时提供了码制识别信息和阅读方向的信息。数据符,位于条码中间的条、空结构,它包含条码所表达的特定信息。构成条码的基本单位是模块,模块是指条码中最窄的条或空,模块的宽度通常以mm或mil(千分之一英寸)为单位。构成条码的一个条或空称为一个单元,一个单元包含的模块数是由编码方式决定的,有些码制中,如EAN码,所有单元由一个或多个模块组成;而另一些码制,如39码中,所有单元只有两种宽度,即宽单元和窄单元,其中的窄单元即为一个模块。

条码的几个参数

密度(Density):条码的密度指单位长度的条码所表示的字符个数。对于一种码制而言,密度主要由模块的尺寸决定,模块尺寸越小,密度越大,所以密度值通常以模块尺寸的值来表示(如5mil)。通常7.5mil以下的条码称为高密度条码,15mil以上的条码称为低密度条码,条码密度越高,要求条码识读设备的性能(如分辨率)也越高。高密度的条码通常用于标识小的物体,如精密电子元件,低密度条码一般应用于远距离阅读的场合,如仓库管理。宽窄比:对于只有两种宽度单元的码制,宽单元与窄单元的比值称为宽窄比,一般为2-3左右(常用的有2:1,3:1)。宽窄比较大时,阅读设备更容易分辨宽单元和窄单元,因此比较容易阅读。对比度(PCS):条码符号的光学指标,PSC值越大则条码的光学特性越好。PCS=(RL-RD)/RL×100%(RL:条的反射率RD:空的反射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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