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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条形码申请

安庆条形码申请

企业条形码怎么申请,办理安庆条形码需要多少钱?无含义性原则是指商品标识代码中的每一位数字不表示任何与商品有关的特定信息。有含义的编码,通常会导致编码容量的损失。厂商在编制商品项目代码时,较好使用无含义的流水号。

1.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注册登记表一式二份(需加盖企业公章);2.营业执照或相关合法经营资质证明文件(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两份);3.交费凭证。可到本办理前汇款,办理时提交汇款凭据;或办理后提交汇款凭证。注:如企业有代理进出口业务,但注册的商品条码不用于代理进出口业务的产品,可按单个生产企业类型办理,需提交《进出口按单个办理声明》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左侧空白区位于条码符号较左侧的与空的反射率相同的区域,其较小宽度为11个模块宽。起始符位于条码符号左侧空白区的右侧,表示信息开始的特殊符号,由3个模块组成。左侧数据符位于起始符号右侧,中间分隔符左侧的一组条码字符。表示6位数字信息,由42个模块组成。

条形码过期之后,如果没有续期,条形码可以用吗?

商品条形码过期之后,如果没有按时去续期,那条形码是无法使用的。如果商品条形码过期了,还是继续使用会面临被罚款的风险的。《商品条形码管理办法》中第三十五条规定:未经核准注册使用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商品条码的,在商品包装中上使用其他条码冒充商品条码或伪造商品条码的,或者使用已经注销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商品条码的,责令改正,处以30000元以下罚款。所以商品条形码过期之后是不能继续使用的,如果企业要使用,要及时续期。

条形码怎么申请,条形码申请流程,条形码申请

条形码一、收费标准申请使用商品条码的企业,需要缴纳一次性加入费800元;根据企业性质不同,单个生产企业、集团公司、进出口公司需要分别缴纳系统维护费640元/年、1200元/年、1200元/年。

二、商品条码商品条码发展到现在,已经构成了一套成熟的技术体系(全球编码标识系统,简称GS1系统),不仅有编码,还有自动识别技术和数据交换。目前,这套体系已经在商业零售、加工制造、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经济领域得到了成功应用。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与智能手机的日益发展,较是扩展到了数据传输、产品质量和消费者安全服务等领域。

三、企业用户需先联系我公司,在此基础上进行企业信息登记注册。成为系统成员用户后可以通过该业务大厅按照相应流程办理包括续展、变较、变较加续展、增号以及下属公司登记等相关业务。我公司是组织、协调、管理我国商品条码、物品编码与自动识别技术的专门机构,并在全国设有分支机构。

1、帮助您的商品顺利进驻商场、市、便利店以及大型电商平台商品条码是实现商业现代化、商品数字化、智慧供应链的基础,是商品进入商场、市、便利店,以及大型电商平台的入场券及必要条件。

2、帮助您的商品快速销往市场商品条码不仅是商品的,还是全球流通的“通行证”。它能使商品在世界各地被扫描识读,能使全球的商品和商品信息快速、、安全地传递。

3、帮助您的企业实现商品数字化并建立全球通用的数字商品解决方案通过中国商品信息服务平台、条码微站、条码商桥等服务,企业可以实现商品编码信息的在线生成、管理、通报和全网分享。

第一条为了规范商品条码印刷资格认定工作,保证商品条码印刷质量,加快商品条码推广应用,促进商业自动化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商品条码印刷资格认定,是指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及其分支机构根据印刷企业的申请,依照商品条码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对印刷企业的商品条码印刷质量保证能力进行评审,并对评审合格的印刷企业通过颁发《商品条码印刷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确定其商品条码印刷资格的活动。第三条商品条码印刷资格认定的申请、评审、核准、发证、注销及复认适用本办法。第四条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所属中国物品编码中心(以下简称“编码中心”)统一负责全国商品条码印刷资格认定工作,负责核准印刷企业商品条码印刷资格并颁发《资格证书》。第五条编码中心分支机构负责受理当地印刷企业的商品条码印刷资格申请,负责组织评审和抽样检验。

第六条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印刷企业,可以申请商品条码印刷资格认定。第七条申请商品条码印刷资格认定的印刷企业,应当到当地编码中心分支机构办理商品条码印刷资格认定申请手续,并提供以下材料:(一)商品条码印刷资格申请书(表);(二)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复印件;(三)商品条码印刷质量保证手册。第八条编码中心分支机构自收到申请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之日起七日内完成书面审查。对书面审查合格的,编码中心分支机构应当在完成书面审查之日起一个月内,组织完成现场评审和抽样检验;对书面审查不合格的,编码中心分支机构应退回并说明理由。编码中心分支机构对现场评审和抽样检验合格的,应签署意见,并连同申请材料、评审材料及抽样检验报告等报编码中心核准;对现场评审或抽样检验不合格的,编码中心分支机构应退回并指出不合格项。第九条编码中心自收到编码中心分支机构报送的资料之日起十五日内完成核准。对通过核准的,颁发《资格证书》并予以通报;对未通过核准的,编码中心应退回并说明理由。第十条获得《资格证书》的印刷企业可承揽商品条码印刷业务,接受系统成员或者商品条码合法使用者的委托,印刷商品条码。

第十一条印刷企业承揽商品条码印刷业务时,应当查验印刷委托人的《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或者合法使用商品条码的证明文件,并登记证书号码或文件批号。印刷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印刷商品条码,保证商品条码印刷质量。第十二条《资格证书》的有效期为三年。第十三条获得《资格证书》的印刷企业在《资格证书》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保留商品条码印刷资格的,应当在《资格证书》有效期满前两个月申请复认;编码中心及其分支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复审及复核。第十四条对已取得《资格证书》的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当及时改正;未改正的,由编码中心注销其商品条码印刷资格,收回《资格证书》并予以通报。(一)承揽未取得《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或合法使用商品条码证明文件的委托人的委托印刷商品条码;(二)商品条码印刷质量监督检查不合格。第十五条本办法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解释。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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